普险(PIAM)与马来西亚汽车修理厂商(FAWOAM)协议被指违反竞争法
大马竞争委员会(MyCC)裁定大马普通保险公会(PIAM)及22家保险公司在其授权维修计划(PARS)中强制统一汽车修理和工资一事,抵触2010年竞争法令第4条文。开出逾2亿令吉罚单一事,并在今年9月14日宣布有关裁定是最后的决定。
国行认为,MyCC的这项决定也让消费者深受影响,发生了修车时间太长及索赔费用的争议,也影响了国行和业界杜绝欺诈,改善修车和索赔时间的正面成果,也对我国消费者在接受修车服务和修车成本带来了广泛的影响。此前,PIAM 和FAWOAM已经达成协议,维修时间太长的问题已经大幅减少,从2010年开始,车祸后发出通知至完成维修工作时间缩短了55%。PIAM 对于MyCC 维持原本的决定感到失望,PIAM 会继续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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